大部分香港人都不喜歡理論。因為理論是抽象的,捉不到、摸不着。香港人認為自己以實務見稱,不要來一套又一套的框架、想法、理論或哲學。我們傾向所謂的「實事求是」,強調的是用心留意現場、隨機應變,或如作家陳冠中所說的「can-do」精神。香港人另一讓人稱道的精神,就是對合約的尊重。百多年英國殖民地統治下來,法治仍然活在我們生活中。我們仍然相信法律。
但法律又是什麼呢?那不也是很抽象的東西嗎?當香港人以為自己是全球最實務的群族的時候,也該反思一下是什麼讓我們如此的「牛逼」。原因之一是我們一直活在法治的大環境下。我認為香港得以如此繁華的建築起來,很大程度跟一個安全、可靠、有法可依的背景有關係。但我們鮮會在每天的實務現場上看到法治的運作。若我們願意思考一下,便會明白抽象的東西往往最重要。法律其實就是一種知識的應用。
無論法律如何抽象,它最後都是訴諸刑罰的。如果我們刻意冒犯它,我們會被抓進牢獄中。法律(或契約)在第二波的工業社會中,是一種企圖涵蓋所有的「大量-標準-集中-集權-專技-同步」的產物,而背後的終極手段便得要回到屬於第一波的暴力與刑罰。
換句話說,法律很大程度上是「恐懼為本(fear-based)」的。然而相較於第一波世界中的律法,它有一種民主制度輔其左右,不致落入舊日的專政與腐敗;同時當它與資本主義的合拍推動下,只扮演球證的角色時,它卻為當代文明帶來重要的創造意義。
「沒有理論,便沒有學習」
作為一個幾乎是純粹的商業都會,香港一直使用的都是相對軟性的知識。我們所關注的知識都是懂得如何賺更多的錢、買哪隻股票更賺、什麼時候要買樓等。當這種話題充斥着整個城市,我們應該自問這類知識是否靠譜,是否能締造持續的競爭力?但我們就是喜歡這種「第二波」的軟性知識。在營商上,我們會考慮讀一本《富爸爸,窮爸爸》多於去讀一本教你如何創造「學習型組織」的《第五項修煉》,開茶餐廳多於設一個具「破壞性創新」商業意念的 startup。我可以說,香港人對理論的抗拒,已經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。然而品管大師說過「沒有理論,便沒有學習」,今天與未來賴以發展的知識,都是往愈來愈抽象的方向前進,我們卻顯得愈來愈不適應接收與學習(尤其是從抽象的知識層面上學習)。這是嚴重的問題。
這個問題始於何時?是否又是因為689狼振英與西環治港的結果?我相信今天香港這種「不要理論,也不要學習」的情况,是源於更早的時候。其中一個轉折點相信是當我們的工業決定走向輕工業、旅遊與服務開始。相反,那個時候台灣與韓國卻決定往高科技工業邁進。那個時刻,決定走輕工業,重物流、金融業、服務業確實讓香港迅速的奔往「後工業年代」,加上背靠中國,適逢中國的開放,讓香港享有了難得的30年經濟增長。
但今天我們回望,對於能幫助一個地區真正進入第三波的世界,科學理論或應用研究都是極其重要的一環,尤其是基礎的科研。這可能就是台灣所謂的「科技興國」,但背後其實並不是科技不科技的問題,而是科研背後培養的一個重要習慣﹕對理論的尊重。不好理論者,不會知道哪裏做對、哪裏做錯,自然更不會習慣「第三波」愈來愈抽象的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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