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林斯頓大大學已榮休的哲學教授 Harry G. Frankfurt 在廿五年前一篇短短的文章,竟在今天就印成書。我必須說,以整本書的篇幅來計算,我真的不想當它是一本書,極其量我只能當它是一篇長文而已。但不代表它不值得印製成書;印成書本,當然從書商的角度,又是另一次淘金的機會。但確實,書的形式是較好流傳。言下之意,這本書是值得流傳。
我看 Harry G. Frankfurt 的日子不到兩個星期。最近,我在書店上看到他的另一本小書 --- 雖說小書,但也較 On Bullshit 要長三至四倍 --- Taking Ourselves Seriously and Getting It Right,我對此書有高度的評價,仍在閱讀中,望不久之後可以一評此書。當然,有這樣的一本好書,卻不大認識作者,自然想要找找他其餘的作品看看,才發現他是 On Bullshit 的作者。依稀記得此書曾在書店的書架上出現,但沒有細看;太少了,心想,也沒有想過這是一本認真的哲學探索。幸好,我在尚書房見到它的中譯本《論扯淡》,只花了我 HKD $16 元便可成交。
扯淡,這個辭對於香港人一點也不熟悉。若不要書面同時保留了英文原名,真不知是甚麼來頭。但促使我買這本翻譯並不只是價錢。此書的翻譯不是其他人,而是台灣書神的南方朔先生。這樣的人願意出手去翻譯這樣的一本書,必有其理由。(當然我其中一個猜佔原因為此書太短,值得花一點點的時間去譯,又可收到應有的果效,頗伐算)
短短的一篇文,卻需要我們進行深度的反思。結果在網上 Amazon.com 的讀者評價非常參差,給與一星與五星等級的讀者不相伯仲。我若要投,我會投四星。但對於投兩星以下的讀者又頗能理解,因為這書一點也不好玩過癮,不習慣晢學思考的朋友肯定覺得被騙。
簡體中文版的背面,印著紅透半邊天的于丹的一句:「《論語》的真諦,就是告訴大家,怎麼才能對上我們心靈所需要的那種快欒的生活。」,然後在上面加了一個註批:這就是扯淡 (bullshit)。同樣的,在書中被 Frankfurt 想像一個演講者在美國七月四日國慶日上,聲嘶力竭地宣稱:「我們偉大且被上帝庇佑的祖國,其開國元勛在神聖的引導下,為人類開創了一個嶄新的篇章。」,這也是扯淡。看到這裡,我的神經觸動起來了。
Frankfurt 說太多人在扯淡。但從來沒有人認真地研究它,從而我們缺少對扯淡的理論 (a theory on bullshit)。有趣。但 Frankfurt 也沒有在 On Bullshit 中建立甚麼重要的理論,我認為最多只是談談對它的一些區分,例如扯淡與欺騙的區別在哪,而且作者也沒有對扯淡,提出很嚴苛的批判。他只是討論現象而已。
但我卻從他的這些討論自行進行延申。我認為,作者所探討的扯淡現象,與最後構成 Hannah Arendt 所說的「毫不起眼的邪惡 (the banality of evil)」 有某種的連結、有某種的關係。在某程度上來說,我認為扯淡是既可以是因為禮節需要,也可以是想進行某種「印象操控 (impression manipulation)」而進行的,總之,這是一種社會化的條件,人們在這種環境下會越來越不能思考,或越來越分不出甚麼是扯淡,或它到底對我們有甚麼影響;最終變得平庸、變得沒思想、變得沒有判斷力。我感受到的,是由於日間的扯淡太多太多了。
但說到這裡,我必須多說一句,所謂的扯淡,又與我們日間的「吹水」或「無里頭的胡扯」有所區別。作者舉出日間三數位男仕走在一起的「公牛時段 (bull sessions)」(因為他們準備要 bullshit 一番),討論的內容離不開是政治、球賽與性等話題,講者只是發表意見,卻完全不用為自己的言論負上任何責任。但無論如何,在這些言談當中,這些人都在分享著自己特有的觀點,是他們的主觀意見,是他們認為對的事情。有時候(也實在有不少時候),人們會在這些公牛時段,為著當中的一言半句而動肝火,甚至動粗。我認為因為他們仍然對這些胡扯有一點認真,有一點「真的相信」。但 Frankfurt 的扯淡卻有微妙的不同。
就用他的一段作為結束吧。他在《論扯淡》的第 69-70 頁這樣寫道:
"扯淡者所隱藏的事實,則是他根本不在意表述的內容是否有真實價值。我們不能理解的是,扯淡者的意圖既不是叙述真相,也不是掩飾真相。這並不意味著他的言語是無秩序的衝動,而是說指引和控制扯淡的動機並不在乎所述的事物真相到底如何。
"除非一個人認為自己知道真相,否則這個人不可能說謊,但是扯淡沒有這樣的要求。因此,說謊者就是在響應真相,他某個程度上還是尊重真相的。
"當一個誠實的人說話,他只說自己相信為真的事情;至於說謊者,所說的就是自知為假的陳述。然而對扯淡的人來說,上述這些賭注都不存在:他既不在真實這一邊,也不在虛假這一邊。說謊的人和誠實的人都把目光擺在事實上,而扯淡的人則根本不在意事實,除非這麼做能符合他的利益,讓他不受惩罰就逃過自己說過的話。他不在乎自己說的話是否正確地描述了事實,他只挑選或編造符合他目的的話。"
現在可以理解為甚麼我認為 「毫不起眼的邪惡 (the banality of evil)」 的其中一個源頭是由這裡而來嗎?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On Bullshit , by Harry G. Frankfurt.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, 2005. 簡體中譯本為《論扯淡》。